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

发布者:邵丰发布时间:2015-08-31浏览次数:24

 

实验室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,实验室的安全卫生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。各级主管领导、实验室工作人员、教师和学生均要十分重视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。

一、实验室要按级建立安全卫生岗位责任制,每个实验室房间安排专门的安全卫生责任人,明确责任,落实到位。

二、定期开展思想教育,增强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实验人员的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意识。

三、坚持预防为主,做到四防、四关:即防火、防盗、防水、防爆,离开实验室时及时关闭水、电、门、窗。

四、消防器材准备齐全,摆放醒目,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,要定期检查,保持完好。

五、对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放射性等物品,要设专人专橱保管,做好使用记录,严格规范使用制度。

六、实验室仪器未经许可,禁止擅自移动。

七、实验室要建立健全有关操作规程,实验人员实验必须在仪器责任人的指导或授权下进行,有危险性或使用危险品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。

八、实验室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,由本实验室承担的实验和科研项目,凡不宜公开的实验步骤、数据、测试结果等,一律不得泄漏。

九、对压缩气(液)体要安全存放,远离火源、热源,经常检漏,按安全规定操作使用。

十、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用电规定,禁止超负荷用电和违章用电;电气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;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或使用电炉、电热器等有明火的电器;禁止擅自扳动电闸、乱拉电线;禁止在实验室内私用电炉和其它电热器具;使用电烘箱、电烤箱、马弗炉、电炉、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,要有专人现场管理,用完立即切断电源;起用大耗电量的设备,要经有关部门批准。

十一、实验室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、维护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

十二、下班前或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打扫实验室卫生,仪器设备及实验耗材等摆放整齐,桌椅门窗擦拭干净,实验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应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,不得随意排放。

十三、实验室严禁住宿和存放个人财物,钥匙及门禁卡要专人管理,门禁卡申领及使用应遵循相关规定,不得随意转借他人。若有遗失或损坏要及时报告,并采取补救措施。

十四、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救助,先人后物,同时保护好现场,立即报告上级部门;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的事故,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。

十五、安全卫生责任人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隐患,及时上报解决。

十六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